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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管控岩棉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

2024-04-18 22:50:58 |   作者: 米乐官方

  《中国建材报》近日在头版开设了《禁用岩棉保温制品是否可行大家谈》专栏。对于绝热节能行业来讲,这个专栏开得十分及时,也很有必要,对于我国岩棉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建设工程质量是依法依规管控出来的。依法即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约束行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体现“管”的效力;依规即以工程规范、标准、工法等为依据对工程质量来控制。以下将主要讨论依规控制工程质量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明确规定“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格禁止采用B3级保温材料”,并且对A级材料使用场合进行详细规定。A级不燃保温材料是不可或缺的材料。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大气环境相接触,对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更高,并且要拥有非常良好的性价比,具有施工操作的可行性等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要求。随着低碳建筑,直至零碳建筑的发展,对建筑保温的要求慢慢的升高,对保温材料的选择也慢慢变得严格。岩棉作为外墙外保温的主导保温材料,是众多A级不燃保温材料经过实践选择的结果。岩棉用于外墙外保温系统具有导热系数低、通过一定连接方式达到抗荷载要求、稳定性很高、能够很好的满足薄抹灰外保温施工的要求。与现有的其他A级材料相比,适宜高水平规模化生产,性能好价格低。因此,岩棉成为全世界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主导A级不燃材料。国际上,欧洲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用时间长。欧洲标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标准有两项,其中之一就是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标准,另一项标准是关于EPS的标准。

  岩棉作为一类保温材料,在建筑、石油、船舶、化工、电力等行业存在广泛应用。不同的应用场合对岩棉制品有不一样的要求,对应不同的产品质量标准。目前,岩棉制品对应有三大标准。

  一是《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2018。该标准适用于建筑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的岩棉板和岩棉条。

  二是《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 19686-2015。该标准适用于在建筑物围护结构上使用的岩棉制品,也适用于在有保持温度功能的建筑构件和地板使用的岩棉制品,但不适用在建筑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的岩棉制品。

  三是《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2016。该标准适用于设备及管道上使用的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不适用在建筑物围护结构、建筑构件和地板中使用的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随着我国保温工程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一些规模化的保温材料和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已经崭露头角。根据欧洲的经验,我们提倡发展保温系统供应商,积极呼吁对保温系统供应商推行认证制度,让有规模、有责任心、有技术底蕴的企业做大做强,制止不规范的“系统拼盘供应商”的野蛮生长。

  我国岩棉外墙外保温有关标准状况如下,保温材料标准:GB/T 25975;保温系统材料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483-2015;工程技术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 480-2019;同时2019年国家还对保温工程验收标准做修订,即《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以上即构成了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从材料、系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完整标准体系。标准的建立与实施岩棉工程应用是采购、施工、验收、监管的依据。在JGJ/T 480未颁布之前,一些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在工程中主动参照了欧洲标准实施。

  标准的作用之一是规范工程的责任主体的行为。总体看,标准实施过程存在两种典型问题,一是对标准理解和认识不透彻,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甚至是错误的。对此要加强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开展学习和培训(包括知识性培训和实操培训)。要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公益性培训体制建设,提高全员素质;二是故意行为,如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对此要加强依法打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2000年后,我国外墙外保温系统呈现出逐步普及的趋势,工程质量上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脱落、开裂、渗水等工程质量上的问题。从报道的情况看,不少保温材料工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质量上的问题,几乎是个共性问题。归纳起来表现在如下方面。

  岩棉制品不合格。201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2010)标准,为工程提供产品质量和检验依据。在此之前,也有参照的标准EN 13500。但是,由于进场检验和验收把关不严、检测与实际供货材料不一致、故意以次充好等原因,造成工程材料本身不合格,给质量事故造成隐患。

  基层墙体处理不到位。表面浮灰、泥浆、脱模剂、油污、基层含水率过高等影响粘结力的缺陷处理不干净、不到位。脱落发生在墙体与胶粘剂位置,且墙面没有胶粘剂附着,基本属于这种情形。

  锚固不合规。大多数表现在锚栓选择不准确、锚栓与墙体的握裹力不达标、锚栓质量达不到要求、锚固钉数量不够、锚固深度不足等。例如,锚栓从墙体中拔出属于握裹力不足,或者钻头过大、钻头摆动产生扩孔效果。

  胶粘剂、抹面胶浆质量上的问题及不正确使用。胶粘剂和抹面胶浆胶粉含量不足或者不含有胶粉是胶粘剂主要质量上的问题。为便于施工,随意增加胶粘剂或抹面胶浆的用水量,是保温材料施工中突出现象。胶粘剂与基层墙体和保温材料粘结力、抹面胶浆与保温材料粘结力无验证、或验证不充分。施工后如出现保温材料上没有胶粘剂或抹面胶浆基本属于以上问题。粘贴面积不足或粘贴空虚也是常见的质量问题。

  对水的管控不严。所有材料的外墙外保温施工均要求对水严加管控。如基层墙体保持干燥,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如遇雨淋,应保持墙面干燥,雨淋后的保温材料干燥后才能继续施工。具有防水功能是保温系统的基础要求,也就是说不能让外部水进入系统内部。保温系统与门窗洞接处防水处理不当是普遍的问题,造成渗水进入系统。因这是任何保温材料都要求的,而不是对岩棉单独要求。

  开裂的质量上的问题。网格布质量不达标、网格布搭接不到位、网格布的位置不对(如干挂网)、防护层的厚度不足、抹面胶浆质量不达标、抹面胶浆用水量过大等均是造成保温系统开裂的原因。

  上述既说明了质量上的问题的现象,也指出了原因。处理问题的途径在岩棉保温系统的一系列的标准中均有具体的要求,过程控制和验收节点也作了详细规定。

  我国外墙保温工程标准规定为正常使用年数的限制不少于25年。如《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2019包含了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浆料外保温系统、EPS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浆料贴砌外保温系统、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温系统。所给出的基础要求是“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的时间不应该少于25年。”这并不代表25年后所有保温系统要拆除重建,而是最低限度要求。从工程实践看,我国早期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已超越25年,目前依旧服役良好。同时我国还制定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 376-2015,对修缮维护提出了具体实际的要求和措施。

  从全生命周期角度看,任何建筑(包括局部)都有一个服役周期,最终是要拆除的。我国早在2009年就颁布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09。北京市正在制定《建筑节约能源改造保温材料拆除与回收技术规范》。

  另外,岩棉材料是能回收再利用的,回收岩棉经过处理能够继续作为原料进入岩棉生产系统重新制作岩棉制品。因此,按照其全生命周期来看岩棉再利用不仅可行,而且循环利用也是可行的。